联系电话:027-87158886

校车安全

福建省全省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

即日起至10月,在福建省全省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。

工作目标

通过开展专项整治,打击非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行为,消除校车安全隐患;强化校车安全教育,提高校车驾驶人、随车管理员和乘坐学生安全意识;强化校车安全管理,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;确保校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、驾驶人符合校车驾驶资格、行驶线路和停靠站点符合安全通行条件,保障校车通行安全校车;规范学生乘坐和校车运载、驾驶、维护、年检行为,保障乘坐校车学生人身安全。

工作重点

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;

校车行驶路线、运行时间和停靠站点方案是否合理可行;

校车使用许可办理,校车定期年检、驾驶人资质审验,以及校车驾驶人、随车管理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;

校车超员超速、酒后驾驶、疲劳驾驶、未按规定线路行驶、乱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况;

校车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限速标志、警告标牌设置情况;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;

校车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;

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日常隐患排查情况;

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情况。

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,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。

 

工作安排

(一)部署阶段(即日起-7月20日)。各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,认真开展动员部署,进行广泛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

(二)自查阶段(7月21日-8月20日)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开展自查,对辖区内校车自查发现的问题,建立部门问题清单。所有校车学校要按照要求开展自查,建立校车自查台账。

(三)整治阶段(8月21日-9月30日)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,按照部门职责分工,明确责任和措施、保障资金投入、按时完成整治工作。

(四)总结阶段(10月8日-15日)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,建立校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,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。

 

阅读原文查看《福建省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》

©2017 武汉新屋熊技术有限公司

鄂ICP备16004941号-1